单位公众号运营费用_单位公众号运营

事关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德州发布提醒告诫函6月27日,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全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的提醒告诫函,具体如下:一、严格明码标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还有呢?

网络“大V”实施新闻敲诈 获刑11年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某某学术车”上发布江苏、河北等五家医药企业的不实或负面信息,在主动联系被害单位称可以删帖或者被害单位主动联系要求删帖时,要求企业签订“公关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用,否则拒不删帖,迫使被害企业以“公关费用”等名义支付钱款,并承诺删除负面后面会介绍。

“郑州地铁3号线”运营方声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或个人进行招聘【大河财立方消息】2月17日,据“郑州中建深铁3号线”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期,网上有个别机构或个人冒用郑州地铁3号线名义招聘人员,3号线运营单位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或个人进行招聘,在招聘过程中从未收取过任何形式的费用,凡是收取费等我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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