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_广告法第九条第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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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发布违法奶粉广告,被罚12.5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和第十一条“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小发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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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朗致家具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0元金融界消息,近日,佛山市朗致家具有限公司因发布含有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内容的广告,被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罚款。根据公告内容,发布含有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内容的广告。佛山市朗致家具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四项,构成了违法违规行小发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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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品牌销量第一”广告语是由什么机构来证明的?本文将为你揭开“销量第一”广告语的确认机构及其运作机制。1. 广告中“销量第一”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中使用“销量第一”等绝对化用语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广告法第九条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后面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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